晁福林:论周代国人与庶民社会身份的变化

  内容提要:周代的国人与庶民是最主要的社会劳动者,其身份的研究对于探讨古代社会结构和社会形态有重大意义。本文从社会历史变迁的角度,力图说明在不同历史时期国人与庶民的身份特征的变化,说明国人、庶民与宗族的关系。西周春秋时期所谓的“国人”,皆为宗族之人。换句话说,游离于宗族之外的国人,在那个时期是找不到的。在我国古史上,族和国人几乎同时退出政治历史舞台,其间的微妙联系是颇为耐人寻味的事情。

  关键词:周代 国人 庶民 社会身份

  古代社会中普通劳动群众--特别是周代的“国人”与“庶民”--的身份及社会地位等问题,对于研究古代社会结构和社会性质至关重要,前辈专家的研究成果甚多,但尚有继续探讨的余地。本文不揣谫陋,试图从国人、庶民社会身份变化的角度进行一些论析,而这个变化不仅是社会结构变迁的反映,而且是西周春秋战国时期阶级、阶层变化的晴雨表。

  关于周代国人的问题,前辈专家论析甚多之处,本文不拟重复,只是想讨论国人身份的变化,主要在于说明春秋和西周时期国人身份是有所区别的。

  国人在西周前期尚未登上历史舞台,随着土地制度和社会结构的变化,国人在西周后期才显示出作为社会阶层的影响和力量,厉、宣时代的“国人暴动”就是一个明证。但是分析《国语》的记载,可以看出其所称的举行暴动的“国人”,其成分是复杂的,其中包括了军队成员、贵族、职官及国都中的居民等多种,尚非后来所称举的有明确范围划分的“国人”概念。如果说西周时期社会上有“国人”这一社会阶层,那也只能说是处于其发展的准备阶段。

  进入春秋时期以后,国人阶层扩大,影响趋于增强。国人的范围主要指城邑及其四郊的居民,他们或拥有一些土地,或拥有一些财产而经营工商业,都有私人经济。东周时期,国人拥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这一点表现得甚为清楚。春秋后期,吴军攻入楚国的时候,曾经命人召见陈怀公,实际上是让陈表示态度,是跟从吴国,抑或是跟从楚国。史载,“怀公朝国人而问焉,曰:‘欲与楚者右,欲与吴者左。’陈人从田,无田从党”(《左传》哀公元年)。可见陈的国人有一部分是拥有田产者。陈国司徒辕颇“赋封田以嫁公女,有余,以为己大器,国人逐之,故出”(《左传》哀公十一年),可见陈的国人多有田地,所以司徒辕颇依据土地数量多少而征赋。由于在各诸侯国内部各个社会阶层中国人数量相当可观,并且拥有自己的经济实力,所以常常能够影响国家政治局势的发展。春秋时期的国人与西周时期不同之处即主要在于它作为一个有影响的社会阶层,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史称的“国人暴动”,其参加暴动者的成分复杂,似不应当以之作为国人在西周时期已有巨大政治作用的明证。

  春秋时期,国人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国人是各诸侯国军事力量的基础,而西周时期这种情况是不存在的。春秋前期,狄人伐卫的时候,卫国的国人不满意卫懿公对于鹤的宠爱,“将战,国人受甲者皆曰:‘使鹤!鹤实有禄位,余焉能战?’”(《左传》闵公二年)致使卫国覆灭于狄人之手。春秋后期,晋国强盛的卿族范氏和中行氏进攻晋定公,“国人助公,二子败”(《左传》定公十三年)。国人的力量可以与两家卿族抗衡,足见其联合在一起所形成的军事力量相当可观。鲁哀公六年(前489年)齐国的国氏和高氏两家卿族被陈氏、鲍氏打败而逃走,“国人追之”(《左传》哀公六年)。能够追赶拥有相当实力的卿族,可见国人有战车和兵器。

  其次,在各诸侯国内部的政治生活中,国人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有些军国大事,须得国人拥护,才可以通畅地实行。春秋后期,卫灵公决意叛晋的时候,便“朝国人”,询问是否可行,国人表示“五伐我,犹可以能战”(《左传》定公八年),卫灵公这才正式叛晋。对于君主和执政大臣可以直言不讳地进行评论和批评。例如,鲁僖公二十二年(前638年),宋襄公在泓之战中致使宋国大败于楚,战后,“国人皆咎公”(《左传》僖公二十二年),对君主有批评之权。秦穆公死后以子车氏的三个儿子殉葬,“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左传》文公六年)。这是国人批评君主的一例。鲁宣公十二年(前597年)郑国被楚军围攻时,曾经“卜临于大宫”,即卜问若在郑太祖之庙痛哭是否有利,结果吉利,于是“国人大临,表示了守城的决心,使得楚军不敢小觑,“楚子退师,郑人修城”(《左传》宣公十二年)。鲁襄公四年(前569年)鲁军吃了败仗,“国人诵之曰:‘臧之狐裘,败我于狐骀。我君小子,朱儒是使。朱儒朱儒,使我败于邾!’”(《左传》襄公四年)通过民谣批评了鲁君和有关的将领。郑国的大政治家子产“作丘赋”的时候,“国人谤之,曰:‘其父死于路,己为虿尾,以令于国,国将若之何?’”(《左传》昭公四年)国人不仅批评子产,而且连带羞辱其父,可见其意见之尖锐。

  再次,有些国家君主的废立,往往与国人有关。春秋前期,晋惠公被秦俘获的时候,曾经谋划“朝国人以君命赏,且告之曰:‘孤虽归辱社稷矣,其卜贰圉也。’”(《左传》僖公十五年)可见建立嗣君之事要通告于国人。晋楚城濮之战以前,“卫侯欲与楚,国人不欲,故出其君以说(悦)于晋,卫侯出居于襄牛”。这是国君在外交政策上与国人相左的时候而被逐出的一例。后来,卫成公在晋国支持下要返回卫时,还要订立盟约,“国人闻此盟也,而后不贰”(《左传》僖公二十八年)。春秋中期,成阝国君主的嗣立也是国人影响甚巨的一例。鲁文公十一年(前615年)“成阝大子朱儒自安于夫锺,国人勿徇。十二年春,成阝伯卒,成阝人立君。大子以夫锺与成阝圭阝来奔”。依礼,太子继位为君应当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但是成阝太子因为与国人不和,所以未能继位,只得逃到鲁国。莒国君主莒纪公宠爱次子季佗,莒国的太子仆便“因国人以弑纪公”(《左传》文公十八年)。鲁襄公三十一年(前542年)莒国君主“犁比公虐,国人患之,……展舆因国人以攻莒子,弑之,乃立”(《左传》襄公三十一年)。莒国这两件事都是国君在争夺权力的斗争中被国人杀掉的例证。从春秋时期各国的情况看,君主嗣立以后,多与国人相盟,以求取得国人支持,齐景公嗣立后,“崔杼立而相之,盟国人于大宫”(《左传》襄公二十五年),就是一例。春秋时期各诸侯国的国君对于国人至少在表面上是相当重视的,郑简公曾经“盟国人于师之梁之外”(《左传》襄公三十年),以期得到国人拥戴。这里应当指出,君主的废立由国人参与意见,虽然《周礼》中有此说,但其事例却不见于西周时期。

  复次,春秋时期各诸侯国贵族间的斗争,常常以国人的意志为转移,符合国人愿望者获胜机会大增。春秋中期,宋成公的时候,“穆、襄之族,率国人以攻公,杀公孙固、公孙郑于公宫”(《左传》文公七年)。宋国的穆、襄之族之所以敢于发兵攻打宋国君主,关键在于他们有国人的支持。春秋中期,宋国公子鲍千方百计争取国人支持,“礼于国人,宋饥,竭其粟而货之,……公子鲍美而艳,襄夫子欲通之,而不可,乃助之施。昭公无道,国人奉公子鲍以因夫人”(《左传》文公十六年)。宋的国人不仅可以帮助其所拥戴的公子鲍扩展影响,而且可以帮助宋襄公夫人与公子鲍私通,其能耐可谓大矣。春秋中期,郑国发生内乱,“子驷帅国人盟于大宫,遂从而尽焚之”(《左传》成公十四年),靠国人的支持而占据了优势。鲁成公十五年(前576年)宋国卿族斗争时,“华喜、公孙师帅国人攻荡氏,杀子山”,华氏之所以能够获胜,“国人与之”是最为重要的因素。鲁襄公十年(前563年)子产率族兵与反叛的郑国贵族作战时,“子产率国人助之,杀尉止、子师仆,盗众尽死”(《左传》襄公十年),因国人的支持而获胜。

  对于贵族的恶行,国人往往心中有数,正如《诗经·墓门》篇所谓“夫也不良,国人知之”。宋国的华臣为国人所厌恶,鲁襄公十七年(前556年)“国人逐狗,?狗入于华臣氏,国人从之,华臣惧,遂奔陈”(《左传》襄公十七年),此事表明对于有恶行的贵族,国人会采取巧妙的方式与之斗争。郑国子孔当政的时候,“国人患之”,于是“子展、子西率国人伐之,杀子孔而分其室”(《左传》襄公十九年)。鲁襄公二十七年(前546年)齐国崔氏发生内乱,执政大臣派人进攻崔氏,“弗克,使国人助之,遂灭崔氏”(《左传》襄公二十七年)。我们在前面提到的那位陈国司徒辕颇,因为贪污从国人那里征收的赋税,所以“国人逐之”(《左传》哀公十一年),可见国人有些时候也联合采取行动,并非全都依附于贵族而行动。

  上述这几个事例都表明国内卿族间的斗争往往要靠国人的参与才能使胜负得见分晓。正因为如此,所以春秋中期以后常有贵族争取国人支持的事例出现。贵族要有一定的威望,“国人所尊,诸侯所知”(《左传》昭公十六年),是最基本的条件。例如,郑国的子皮“饩国人粟,户一锺,是以得郑国之民,故罕氏常掌国政,以为上卿”(《左传》襄公二十九年)。春秋后期,鲁国的阳虎意欲作乱的时候,曾经“盟国人于亳社,诅于五父之衢”(《左传》定公六年)。

  战国时期,国人仍有一定影响,《战国策·东周策》载周文君欲免除工师籍的职务,“国人不说(悦)”,周文君得术士建议后,“遂不免”,顺从了国人的意愿。然而,由于自耕农的大量出现,社会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所以“国人”之称在战国时期已经十分罕见,并且即使用“国人”之称,也多指某国之人,而不像春秋时期那样主要指都邑内外之人。战国后期,公孙龙讲赵国封赏不均时谓“亲戚受封,而国人计功”(《战国策·赵策》三),这里的国人,即指赵国一般的人,非必谓赵国都邑中人。孔子语谓“先进于礼乐,野人也;后进于礼乐,君子也”(《论语·先进》),孟子语谓“无君子莫治野人”(《孟子·滕文公》上),似已将“君子”等同于国人,但其所论之君子实际上是指国家的统治者。他不提君子如何治理国人,而只提“治野人”。这似乎表明,孟子的时代,传统的“国人”已经退出了历史舞台。

  分析周代国人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作用,隐然可见在其背后的这样一条线索,即国人皆为聚族而居于国中者。贵族所居之地,亦以其名称之,如“蹶之里”(《诗经·韩奕》),即周卿士蹶父所居之里。春秋前期晋楚城濮之战晋军入曹国时,“晋文公令无入僖负羁之宗族闾”(《史记·曹世家》),可见此闾里为僖负羁之宗族所居者。可以说西周春秋时期所谓的“国人”,皆为宗族之人。换句话说,游离于宗族之外的国人,在那个时期是找不到的。西周时期除了宗周、成周这样的大都邑之外,某一“里”、“闾”之类的居住地,常常是某一大族之所居,而春秋时期则多为某一居住区由多族合居,国家的权力得到加强。战国时期,随着个体小农登上历史舞台,宗族解体分化,各国多设置郡县等行政组织,将居民直接统治起来,而不再经过“族”这个层次。在此之后,虽然族还长期存在,但在社会政治中的影响却风光不再。族和国人几乎同时退出政治历史舞台,这其间的微妙联系是颇为耐人寻味的事情。

  春秋战国时期社会上的庶民和庶人,它和国人的主要区别在于其范围比国人要大,一般泛指平民,与所谓的“百姓”、“民”等意义相同,庶人中从来不包括贵族,而国人范围中是可以包括贵族在内的。春秋时期,周的内史过评论虢国形势说:“虢必亡矣,不于神而求福焉,神必祸之;不亲于民而求用焉,人必违之。精意以享,?也;慈保庶民亲也。今虢公动匮百姓以逞其违,离民怒神而求利焉,不亦难乎!”(《国语·周语》上)在内史过的概念里面,“庶民”、“百姓”、“民”等,皆为一个意思。鲁国公父文伯之母在讲到如何治理庶民的问题时,认为“圣王之处民也,择瘠土而处之,劳其民而用之,故长王天下。夫民劳则思,思则善心生;免则淫,淫则忘善,忘善则恶心生;沃土之民不材,逸也;瘠土之民莫不向义,劳也。是故……自庶人以下,明而动,晦而休,无日以怠”(《国语·鲁语》下)。她所说的“庶人”,就是社会上的一般民众,特别是从事农业劳作的民众。关于庶人所从事之业,《管子·君臣》篇有很典型的说明:务四支(肢)之力,修耕农之业,以待令者,庶人也。是故百姓量其力于父兄之间,听其言于君臣之义,而官论其德能而待之。

  由于农民是最主要的社会劳动生产者,所以这里将庶人定义为“修农耕之业”者。与孟子所说的“在野曰草莽之臣,皆谓庶人”(《孟子·万章》下)是一致的。这类庶民就是通常所说的平民百姓。这种情况在战国时期依然如故,例如赵武灵王胡服骑射的时候,曾谓“敌弱者,用力少而功多,可以无尽百姓之劳,而享往古之勋。夫有高世之功者,必负遗俗之累;有独知之虑者,必被庶人之恐”(《战国策·赵策》二),将庶人与百姓同等并列。贫穷的庶民,有时候也出卖自己的劳动力,为人作佣。春秋中期,齐国崔氏之乱的时候,申鲜虞逃奔到鲁国,“仆赁于野,以丧庄公”(《左传》襄公二十七年),雇佣郊野地区的贫民为齐庄公服丧。

  庶民的称谓起源较早,西周时期的彝铭《大盂鼎》铭文里就有“庶人六百又五十又九夫”的记载。庶,有众义;庶人即众人,其义或可指有一般社会地位的人。周代有“百工谏,庶人传语”(《国语·周语》上)的传统,庶人地位与百工相近。举行藉田礼的时候,“王耕一土发,班三之,庶民终于千亩”(《国语·周语》上),可能意味着庶人是社会上主要的农业生产劳动者。到了春秋时期情况依然如此。春秋中期,楚人议论晋不可伐,理由之一便是晋国的“庶人力于农穑”(《左传》襄公九年),所以国家稳固,“力于农穑”正是庶人的本业。《国语·晋语》四谓“士食田,庶人食力”,所谓“食力”,即指农业劳作而言。春秋初年,晋国的师服说“大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庶人、工、商,各有分亲,皆有等衰”(《左传》桓公二年);春秋中期,晋国的师旷也曾说“大夫有贰宗,士有朋友,庶人、工、商、皂、隶牧、圉皆有亲昵”(《左传》襄公十四年)。《墨子·天志》上篇谓“无从下之政上,必从上之政下,是故庶人竭力从事,未得次己而为政。……天子为政于三公、诸侯、士、庶人”,明谓庶人之事由士“政”——即治理。这些都表明在晋人的心目中庶人地位在士之下,皂隶之上,与国人地位相当。《庄子·渔父》篇提到庶人的多种忧虑之事,其中有三项是“田荒室露,衣食不足,征赋不属”,可见耕种农田、提供征赋是庶人最主要的职责。

  作为主要的农业生产劳动者,庶人的多数应当是原先的氏族公社成员,在氏族与宗族组织纽带减弱的时候,逐渐成为一定程度上独立的个体农民,即庶民。在春秋时期社会结构迅速变动的情况下,有些贵族地位下降而变成庶民。春秋后期就有“《诗》曰:‘高岸为谷,深谷为陵。’三后之姓,于今为庶”(《左传》昭公三十二年)的说法,即指虞、夏、商三姓的贵族到了春秋时期,有的就已经成了庶民,春秋时期,楚国的子木曾说:“大夫有羊馈,士有豚犬之奠,庶人有鱼炙之荐。”(《国语·楚语》上)后来,楚国的观射父还说“大夫举以特牲,祀以少牢;士食鱼炙,祀以特牲;庶人食菜,祀以鱼”(《国语·楚语》下)。庶人的祭礼在原则上与大夫、士这样的贵族等级相似,这其间所透露的消息表明庶人与贵族似乎有着某些联系,春秋战国时期,社会等级发生了重要的变动。许多世家卿族下降为平民,而有些士人平民则平步青云成为显贵,若借用“高岸为谷,深谷为陵”(《诗·十月之交》)的诗句来形容其变化之巨,实不为过分。战国时期临淄城中制陶业十分发达,据临淄所出土的陶文记载,集中居住于临淄城中丘齐乡王姓陶工很多,他们分别居住于这个乡的陶里、辛里和平里。居住于辛里的还有姓公孙的陶工。依据这些陶文资料,专家曾经进行了精辟的分析,认为他们都是王公贵族后裔之沦落为平民者。

  随着战国时期手工业的兴旺发达,手工业工匠也就成为社会上人数颇多的一个社会阶层。这个阶层应当是庶民的一部分。这些工匠,有些属于官府手工业,有些则是个体手工业者。战国时期的许多城市的居民,都有相当数量的工匠。小手工业者有自己的作坊,分散生产,向官府交税,按时服役,身份是比较自由的,但是其负担也相当沉重。这些手工业者,在城市里可以迁徙居处。临淄所出陶文里记载有名赏的陶工,陶文载有“楚郭乡芦里赏”,又有“孟棠陶里赏”、“确闾豆里陶赏”。如果这里的“赏”为一人,那么,他在临淄城中便在楚郭乡、孟棠乡、确闾乡三个区域里面居住过。名赏者迁徙的原因虽然不明,但是作为制陶工匠,其可以自由迁徙这一点还是可以肯定的。

  各诸侯国贵族对于庶民比较重视,晋国的韩无忌曾经引用《诗经·行露》“弗躬弗亲,庶民弗信”的诗句来说明问题,可见十分看重庶民的舆论。如果一个国家庶民不能安居乐业而处于十分贫困的境况,则该国就意味着走上了穷途末路。春秋后期,晋国的叔向说到晋国已经进入“季世”时,就将“庶民罢敝”(《左传》昭公三年)列为相当重要的一项。鲁昭公九年(前533年),鲁国修筑郎囿的时候,执政大臣季平子欲督促庶民快干,叔孙昭子即认为这会给庶民造成负担。他说:“《诗》曰:‘经始勿亟,庶民子来。’焉用速成,其以剿民也,无囿犹可;无民,其可乎?”(《左传》昭公九年)在君主的园囿和庶民的拥戴二者之间,叔孙昭子认为后者必不可少,而前者则可有可无,将庶民摆在了相当重要的位置。鲁定公九年(前501年)齐国的鲍文子认为不可出兵伐鲁,其主要理由便是鲁国“上下犹和,众庶犹睦”(《左传》定公九年),将众庶视为国家安危的基石。春秋末年,不少国家贵族采取各种方法争取庶民的支持,赵简子誓师之辞中所悬赏格中谓若克敌,便“庶人工商遂”(《左传》哀公二年),就是著名的例证。《庄子·渔父》篇谓:“天子诸侯大夫庶人,此四者自正,治之美也。”对于庶人在治理国家中的重要作用也十分重视。

  就政治地位来说,庶民中还应当包括高利贷者及庸工等,而这些身份的人在西周时期的社会上是不存在的。兹分别对其进行一些阐述。

  战国时期随着商品经济的繁荣发展,社会上的高利贷者增多,大致形成了一个不算太小的社会阶层。高利贷者以工商业比较发达的齐国最为突出。《管子·轻重丁》篇曾经借述桓公与臣下对话的形式说明齐国各地高利贷者的情况,其结论是“凡称货之家,出泉参千万,出粟参数千万锺。受子息民参万家”,可见高利贷者的资金和借贷者的民户数量都是相当可观的。这篇的作者主张对于高利贷者不能压抑,而只能因势利导,可以使用表扬的办法让高利贷者自愿放弃其债务。这个办法是“表称贷之家,皆垩白其门而高其闾”,国君派人“式璧而聘之,以给盐菜之用,……称贷之家皆折其券而削其书,发其积藏,出其财物,以振贫病,分其故赀,故国中大给”。是篇作者所提出的这种办法跟与虎谋皮有些相似,应当说只是一种幻想。然而,从这个设想中却可以看出齐国官府对于高利贷者实处于无可奈何的境地,但却容忍其存在,并没有采取剥夺的办法与其针锋相对。

  战国时期随着商品经济的繁荣发展,社会上的佣工形成了一个人数不是太少的阶层。有些佣工从事田间劳作,《韩非子·外储说左上》篇曾经维妙维肖地写出了佣工与雇主间的心理活动:夫买庸而播耕者,主人费家而美食,调布而求易钱者,非爱庸客也,曰:如是,耕者且深,耨者熟耘也。庸客致力而疾耘耕者,尽巧而正畦陌者,非爱主人也,曰:如是,羹且美,钱布且易云也。

  佣工与雇主间存在的是劳力与金钱的交换关系,按照韩非子的话来说便是“取庸作者进美羹”(《韩非子·外储说左上》),要以美羹换取佣工的尽力劳作。佣工所从事的劳作多种多样。《韩非子·五蠹》篇谓“泽居苦水者,买庸而决窦”,那些受水涝之苦的人要雇佣工挖渠排水。这类佣工,身份虽然属于自由民,但是生产资料匮乏,生活相当艰难。《韩非子·外储说右下》篇曾经讲到“人有年老而自养者”的老人,这位老人“有子三人,家贫无以妻之,庸未反(返)”,其三个儿子都外出为佣工,连妻子都娶不上。这类佣工,应当是庶人阶层之最低者。战国后期,齐闵王之子法章在战乱中,曾经“变姓名,为莒太史家庸夫。太史敫女,奇法章之状貌,以为非常人,怜而常窃衣食之”(《战国策·齐策》六),法章作为庸夫,衣食不足,还要靠人接济。为了保持农业劳动力附着于土地,各诸侯国或采取措施限制佣工农作,《吕氏春秋·上农》篇说:“农不上闻,不敢私籍于庸,为害于时也。”前人曾经指出这里的“上闻”,即农民得赐爵以后通名于国家,其社会地位有所提高。只有那些有一定社会地位的人才可以雇佣以代耕,否则不准私自养庸。商鞅变法时曾经实行“无得取庸”的措施,认为只有如此,才能够做到“大夫家长不建缮,爱子隋民不窳,而庸民无所于食,是必农。大夫家长不建缮,则农事不伤,受子隋民不窳,则故田不荒。农事不伤,农民益农,则草必垦矣”(《商君书·垦草》)。这些都是从束缚劳力于农作的角度出现而采取的措施。

  作为社会基本劳动者的庶人,对于社会政治似乎有一定的发言权,所以孔子才有“天下有道则庶人不议”(《论语·季氏》)的说法。可是在战国时期,庶人的社会权力越来越小,荀子所谓“孝弟耗原悫,拘录疾力,以敦比其事业而不也怠傲,是庶人之所以取暖衣饱食,长生久视,以免于刑戮也”(《荀子·荣辱》),可以说是当时庶人社会地位的真实写照。在春秋战国时期,特别是诸国变法之后,庶人多以个体农民的形象出现于社会生活舞台,庶人与国人的主要区别在于:第一,国人有很大的政治生活中的发言权,而庶人则无;第二,作为一个社会阶层,国人存在于西周春秋时期,战国以后的“国人”,则不再具备其前的国人的含义,而庶人则一直存在于中国古代社会,尽管其社会身份和地位有所变化,但其名称却一直行用不废。

  在本文最后,我们可以缕析一下庶人(庶民)身份及其社会地位变化的线索。西周时期庶人社会身份盖为宗族中的普通劳动者,即宗族中最普通的人数最多的成员。由庶人而升入统治阶层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到了春秋时期,庶人社会地位依然如此,一般说来,庶人作为国人的一部分,其社会影响随着国人的增强而有强化的趋势。春秋末年,墨子尚贤的呼吁里面即明确主张“列德而尚贤,虽在农与工肆之人,有能则举之,高予之爵,重予之禄,任之以事,断予之令”(《墨子·尚贤》上)。到了战国时期,由于社会结构的大变革的出现,庶人可以平步青云而出将入相,所以荀子亦大声呼吁“贤能不待次而举,罢不能不待须而废,元恶不待教而诛,中庸民不待政而化。分未定也则有昭缪。虽王公士大夫之子孙,不能属于礼义,则归之庶人,虽庶人之子孙也,积文学,正身行,能属于礼义,则归卿相士大夫”(《荀子·王制》)。这些思想家的言论已经折射出庶人社会地位变化的景象。然而个别庶人的平步青云,只是君主青睐的结果;思想家的呼吁还基本上处于理想境界。庶人社会地位的真正普遍提高在有周一代都是未曾出现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