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成效

近年来,陕西省积极采取措施,大力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该项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优秀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工作的通知》,成立了陕西省民间文化保护工程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制度,召开了全省优秀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作会议,并举办了“全省优秀民间美术作品观摩展”,命名了24个陕西省民间艺术之乡,表彰了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从2005年开始,省上每年拨出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二是积极推荐西安鼓乐参加国家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申报工作。

三是开展全省民间文化传承人(艺人)调查登记工作,目前已经有1.2万多艺人登记在册。

四是积极申报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试点项目,西安鼓乐、耀州窑传统陶瓷工艺、延川小程村黄河原生态文化被列入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试点项目,省境内试点项目列全国各省之首。

五是积极申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经省政府同意,向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推荐了47个项目。第一批国家级名录中我省有24个项目名列其中。

六是筹备建立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2006年5月,经省政府同意,文化厅印发了关于《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和《关于申报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通知》,2007年元月,召开了专家评审会议,经专项评审、公示、复议和省联席会议审定,有145个项目列入首批省级名录,已报省政府审定,待正式公布,并计划用两年的时间建立起省、市、县名录保护体系。

七是开展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2006年5月,文化厅制定并印发了《关于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这次普查工作从2006年6月开始,计划用两年时间完成。8月下旬,文化厅在西安举办了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培训班,此后各市都举办了普查培训班,建立保护机构,落实保护专项经费工作加快。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在宝鸡市陇县开展了普查试点工作。

八是省政府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06]35号),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九是举办大型示范活动。2006年,省文化厅与中国艺术研究院共同主办了中国西安鼓乐学术研讨会,在临潼举办了陕西民俗文化展演周,举办了庆祝第一个文化遗产日系列活动,如大型广场演出、专场晚会、研讨会和万人签名活动等,还与国家保护中心联合举办了“全国首届木版年画展”等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了重视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十是筹备成立了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陕西省已在省艺术馆加挂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牌子,从机构上加强了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