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变革中的中国古代民办高等教育发展及其启示
刘红梅
(陕西师范大学 教育科学学院)
摘 要:中国古代具有高等教育性质的私学在政治变革的影响下在不同历史时期,各具特色。以古鉴今,当前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要加强立法、正确处理政府与民办高校的关系、正确处理民办高校与公立高校协调发展的关系以促进中国高等教育多元化办学格局、警惕民办高校向传统回归、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向研究型大学发展、正确处理办学规模的扩张与教学质量的提高的关系等。
关键字: 政治背景 古代私学 民办教育
具有高等教育性质的古代私学在中国有着二千多年的历史,要研究当今私学的典型代表——民办教育的发展,不仅要立足现实,更应从中国历史上去追寻私学发展的足迹,把握中国私学发展的特有脉搏,以古鉴今,来更好地认识当今民办教育这一“新生事物”,从而更好地促进它的发展,使民办高校真正成为我国教育事业的有益组成部分,以促进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影响私学发展的因素有很多方面,有政治因素、经济因素、文化因素等,但综观私学的发展历程,政治的变革和政治制度的变更对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起着决定作用,本文着重从历史角度分析不同时期的政治背景对私学发展的影响及对当代民办高校的启示。(注:本文所涉及私学均指具有民办高等教育性质的古代私学)
一、社会变革中的我国古代民办高等教育发展历程
春秋战国时期,私学产生并蓬勃发展。这一历史时期的私学之所以能萌生并得以迅速发展,有其深刻的政治背景。由于各诸侯之间争权夺利,战乱不休,导致官学失修,典籍扩散,学术下移;文教政策的纷乱与弱化,统治者对人们的思想控制放松;再加上新型地主阶级又出于“养士”的政治需要,因而出现了百家争鸣的局面,私学便应运而生。时有儒、墨、道、法以及阴阳、农、医等各家私学,而以儒、墨两家为当时“世之显学”[1]。据《史记·孔子世家》记载,史有“孔子以诗、书、礼、乐教弟子,盖三千焉,身同六艺者七十有二。”可见, 孔子是创办我国私立高等教育的先驱,这种私学并非启蒙的私塾,而是讲学与研究的场所,已经具备了民办高等教育的性质。战国中期还出现了以学术思想为研究对象、官私合办的具有高等教育性质的“稷下学宫”,可以说是民办高等教育发展史上一个里程碑式的标志。
秦统一后,统治者将主要精力用在建立和强化对全国的政治统治上面,私学遭到了严厉的禁止。其原因是统治阶级出于统一统治集团上层学术观点、加强中央集权的君主制的政治的需要,采取了史无前例的“焚书坑儒”,实行文教专制,在这种情况下,于是私学不兴,仅以潜流形式存在。据史料记载,汉高祖刘邦在即帝位之前,“高皇帝诛项藉,引兵围鲁,鲁中诸儒尚讲诵习礼,弦歌之音不绝”[2],这表明秦朝一直有人在齐鲁一带私人教学,私学禁而不绝。
汉初建国伊始,政治上不稳定,统治者未能顾及建立正式的学校教育制度,官学不兴,急需人才,私人讲学不仅没有受到统治者的干预,而且受到了统治者的鼓励。朝廷对其中一些著名学者给以礼遇,皇帝连续颁发求贤诏书,宽松的政策环境使私学得以恢复并承担了培养人才,传播文化、学术的任务。这一时期出现的“经馆”(又称“精舍”、“精庐”)是一些著名学者聚徒讲学的固定场所,相当于专门的高等教育机构,其不仅有儒家学派,黄老、法、刑名之学亦有私学传授。如:“乐臣公善修黄帝、老子之言,显闻于齐,称贤师。”[3]由此,汉代的经学大儒从事私人讲学蔚然成风,东汉更加繁荣,其发展奠定了后世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基本格局。
魏晋南北朝,私学相对发达并成为主流。其原因在于当时社会呈现一种大动荡大分裂的局面,战乱连连,使得统治者无暇顾及教育,官学衰落,私学相对发达并呈现出了多元化的发展方向。由于各国各代的文教政策变幻多元,儒术独尊破产,佛教开始广泛传播,人们观念开始变易;道教则出现对佛教的回应性发展;玄学亦勃兴于魏晋。各种思潮在相互排斥与撞击的同时,也逐渐走向吸收与融合,后来出现儒道佛的兼容合流。“三教兼容互补,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更生,提供了契机”[4],同时也为教育实践和理论的走向提供了一个文化上的准备和基础,私学“百家”(儒家、道家、佛家私学及三家兼荣的综合性质的私学)的再度繁荣出现于魏晋南北朝时期。当时由名师大儒开办的具有高等教育性质的私学的存在为后代的书院的出现、也为隋唐教育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奠定了基石。
隋唐五代时期,官学系统发达,私学相对受到抑制,但仍能做到与官学共存其荣,究其原因,最主要的就是唐政府在文教政策方面采取的宽容的态度。时有唐玄宗“许百姓任立私学,其欲寄周县受业者亦听。”[5]鼓励发展私学。民办高教性质私学的典型是隋唐初大儒王通开办的私学,时有:“王通讲学授徒,往来者受业者多至千人。韩愈身为国子祭酒,在家广纳后学。柳宗元‘衡湘以南为进士者,皆以子厚为师’。”[6]这一时期还出现了一种新的私人创办为主、教学与科研相结合的高教机构——书院。此时的私学与官学相互影响、互为补充,成为隋唐教育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宋朝,统治阶级“兴文教”政策的推行,私学的存在和发展得到了政府的鼎力支持。统治者通过对书院给予多方面的表彰和赞助,或赐院额,或赐经书,或赐学田,或兼而有之,使书院的数量、规模、组织都得到了空前发展。书院作为古代民办高等教育发展规范化、制度化阶段的重要类型,是宋代最有特色的私学教育形式。据统计,宋代共建了书院173所;又据《宋元明清书院概况》一文统计,宋代书院共203所,书院几乎取代了官学成为主要的高教机构,其中最重名的有白鹿洞、石鼓、应天府、岳麓、嵩阳书院等。
元朝的统治者为了加强统治推行“汉化”政策,对书院持鼓励和支持态度,使其数目大增,共达227所。早在太宗八年(公元1236年),元朝就在燕京创立了第一所书院——太极书院。但统治者对书院并非放任自流,而是加强控制,致使书院官学化倾向日益明显,书院特质开始沦丧,最终沦为科举的附庸。使书院官学化的措施之一是官方加强对书院经济方面的管理和控制:元代各级政府增加经费直接兴办书院,为书院专拨学田,享受与各级官学同样的待遇。如:至元二十四年(1287年)的中书牒文《学官职俸》规定,书院山长待遇同州学学正相等,山长由行省任免。同时,加强对民间书院的经费管理,设立直学之职,掌管书院钱粮,于是书院财权也由官方掌管。可以说这是种官学化的倾向是一种文化压制的结果,即不同民族的文化压制,也是统治者文教制度的体现。
到了明朝,统治者实行强化专制的文教政策,加强思想控制,推行尊经崇儒,立程朱理学为正宗,重官学而轻私学,书院未受到重视,宋元以来的不少书院被并入地方官学和社学。正统以后,官学衰落,书院开始兴起,嘉靖以后达到极盛,“缙绅之士,遗佚之老,联讲会,立书院,相望于近远”,达到1200多所,书院特质复归,特别是东林书院继承稷下学宫和宋元书院讲学形式,完善了颇有特色的讲会制度。正德年间,以王守仁为代表的心学派的讲学活动又促使书院的发展达到了高潮,但由于统治者对书院“讽议朝政,裁量人物”心存戒备,导致明政府四次封闭书院的举动,使学术思想发展受到严重戕害。
清朝的统治者对书院采取抑制政策,顺治九年(公元1625年)下令“各提学官督率教官生儒,务将平日所习经书义理,着实讲求,躬行实践。不许别创书院,群聚徒党,及号召他方游食无行之徒,空谈废业”[7]。后于康熙年间又改为严格监督下的积极发展,对书院通过赐匾额、赐书籍等方法,加以褒扬。如在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书“学达天下”匾额,赐崇安武夷王曲书院和婺源华阳书院、庐山白鹿洞书院、长沙岳麓书院[8]。其怀柔政策使书院的数量一度达到了2000多所。但由于书院教育受到严格控制,其经费、管理权、考试、人事权都由清政府直接插手,所以书院至清代完全被官学同化,其特质也全部沦丧,绝大多数书院成了科举的预备场所。光绪27年(1901)8月,清政府采纳张之洞等人的建议,下诏将书院改为学堂。至此,我国古代民办高等教育史上具有重要地位的书院在历时近千年之后,在清政府的新政中匿迹了。
二、社会变革中的中国古代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特点
通过历史回顾与分析,我国政治制度背景下的私学发展主要有以下特点:
1、中国私学发展与官学呈互为消长的规律
官学不修则私学兴盛,反之,官学系统发达完善则私学相对受抑,这也有着深层次的文化背景。官学系统发达,说明国家统一,社会稳定思想统一,文化单一,人们的思想也受到禁锢;而官学空疏则经常表明社会动荡或统治无力,统治者的控制放松,人们的思想也相对活跃,这一切对私学的发展都产生着重大影响。
2、统治阶级的承认和鼓励是私学发展的必要条件
中国历史上出现过禁私学的举动,影响较大的是秦朝和明朝。秦统一六国以后曾规定“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9]明朝中期以后曾四次毁书院。不过,大部分时候统治者承认私学的合法存在,有的还采取保护和鼓励的政策,如元世组中统二年(公元1261年)六月,刚进入中原,即下令保护一切文化教育设施,诏:“宣圣庙及管内书院,有司岁时致祭,月朔释奠,禁诸官员使臣军马,毋得侵扰亵渎,违者加罪”[10]。私学的存在也为统治者的统治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如繁荣国家文化教育事业、促进社会的安定等。还有时候私学的发展是处于统治者统治不力或无力顾及的状态下。总之,私学的发展与当时社会统治者所持的态度和文教政策直接相关。
3、社会政治制度大环境的影响
由于教育的发展要与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的发展相适应,自春秋战国开始,出现了“天子失官,学在四夷”的办学形式,可见私学的发展在战争动乱、政权更迭的时代是一种文人志士振兴国家、爱国热情的具体体现,也是教育发展的一种权益之计。而在和平年代,私学的发展往往得益于政治环境的安定而得到长久的发展和繁荣,良好的政治大环境才是私学得到真正大发展的原因所在。
三、社会变革中的中国古代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现代启示
无论是古代的私学还是当代的民办教育,都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学在官府”、少数人受教育的垄断局面,适应历史发展的潮流为社会培养了大批人才,有力地推动了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截至2005年,全国共有民办高校252所,在校生105.17万人;独立学院295所,在校生107.46万人;民办高等教育机构1077所,各类注册学生109.15万人。[1]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十分迅速,这无疑说明了我国政府对民办教育的大力支持和政策扶植。我国古代私学的发展历程启示我们,要取得民办教育的可持续性发展,就必须注意以下问题:
(一)加强立法,使民间办学与政府办学在法律地位上有实质性的平等
对于民办教育,国家一直提倡社会力量办学,采取积极鼓励、大力支持的方针。早在198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普及学校教育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就指出:“以国家办学为主,充分调动集体、厂矿企业等方面办学的积极性。还要鼓励群众自筹经费办学”。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9条也规定:国家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依照法律规定举办各种教育事业等。这些文件的有关精神为民办私立教育的发展创造了外部环境,提供了政策保证。
但除了政策上的鼓励与支持,立法对保证私立高等教育质量,促进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是十分重要的。就目前中国的现实倩况而言,私立教育不能说无法可依,但总嫌分散、笼统、滞后,也不具可操作性。虽然2002年12月28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并取代了1997年7月31日颁布的《社会力量办学条例》,但立法的核心还未落到民间办学和政府办学间应有的真正平等的地位上,恰恰这一点正是中国民办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如果再考虑到社会上有法不依,有章不循,执法犯法等现象,更应把立法作为一项长期艰巨的系统工程来抓紧抓好。
(二)正确处理政府与民办高校的关系
元朝刚一进入中原,即下令保护书院,中统二年(1262年)六月,元世祖下诏:“禁诸官员使臣军马,毋得侵扰亵渎,违者加罪”。统一中国以后,又提倡发展私学,元二十八年(1291年)明文规定,“先儒过化之地,名贤经行之所,与好事之家出钱粟赡学者,并立为书院。”[11]以至“书院之设,莫盛于元,设山长以主之,给廪饩以养之,几遍天下。”[12]这些都说明了政府鼓励和发展私学的具体措施,实践证明在当时有利地促进了私学的发展,为国家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当前,《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在规定民办教育机构要接受主管部门的审批、监督、检查、审查的同时,赋予民办教育机构一定的自主权,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在政府如何处理与民办高等院校关系的问题上,并非是清晰可辨的。政府与民办高校关系的不确定性导致了两种倾向:一方面政府干预过多,影响了民办高校的自主管理。另一方面,政府对民办高校具体问题的处理随意性较强,约束不力,从而使民办高校在某些方面处于无约束的自主状态,阻碍了民办高等教育的可持续发展。要建构政府与民办高校之间的关系,应以促进民办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与保证民办高等教育的公益性目标:一方面是民办高校的可持续发展和公益性的保证,离不开政府适当而有效的监督与管理,政府应扮演“引路人”的角色政府的职能也应从管理者转变为服务者;另一方面,在政府有效监督与管理的同时,必须给予和保障民办高校充分的自主权。我国古代私学的发展经验告诉我们,私学的发展只有适应社会的需求,弥补公办教育之不足和不及才是其价值所在。
(三)正确处理民办高校与公立高校协调发展的关系
从我国私学的发展中我们可以看出,统治者对私学的态度非常关键,官学和私学相互补充和相互影响才能更好地促进教育的繁荣,汉、唐两代就是最好的例子,其在发展官学的同事能保持官私并举协调发展。保持民办高校与公立高校的和谐发展状态,是民办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的重点。当前,我国教育行政部门存在着重公办教育轻民办教育的问题,一些地区还没有将民办高等教育纳入整体发展规划中,在制定政策时(如招生、就业等方面)还没有充分考虑到民办高校的利益,有些政策不利于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因此,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公办、民办两者政策上的统筹与协调,不能顾此失彼,或厚此薄彼,应力求两者保持合适的比例,充分释放它们各自的能量,促进两者间的公平竞争和协调发展,避免盲目发展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这是实现民办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
(四)正确处理办学规模的扩张与教学质量的提高的关系
“发展”应包括数量的增长、规模的扩展以及速度的加快,同时也包括质量的上升,对教育质量的重视是高等学校永恒的主题。我国古代的私学发展过程中所培养的学生有很多成为名人圣贤,中国自古以来的许多名师大儒,才子名士大多是在私学中成长起来的。孔子“弟子三千,贤者七十二”,墨子、荀子、孟子亦都曾受教于孔子门下,孔学一家即培养出不少有名弟子,以后历代亦是如此。私学既培养名师大儒,又为讲学驻足之地,各名师大儒既是文化的产物又是文化的重要载体,他们使中华文化不断丰富、更新并不断传衍。
民办高校的私人或团体投资性质造成其往往会为眼前利益而追求招生数量的最大化以获得最大的经济收入。但无视自身条件盲目追求规模扩张的短期行为,其结果导致的不仅仅是质量的下降,甚至是生存的危机。“满足社会对高等教育的需要与期望,最终取决于教学科研人员,课程与学生的质量以及基础设施和学术环境的质量”。[13]量的扩张与质的保证的同步协调应是民办高校办学基本策略之一。另外,还应有重点地发展民办教育,注重其教学质量的提高,避免一哄而上,盲目办学的现象发生,从而真正使民办教育办出特色。
(五)促进中国高等教育多元化办学格局,警惕私立高校向传统回归
我国古代私学不乏传统回归的例子,元代的书院就在当时的高压文教政策下逐步走向官学化,失去其办学特色。近年来出现有公立高校引进民办机制,并把其视为自身改革的重要内容,甚至更有甚者,通过变更产权、隶属关系、成立董事会等把原来的“公办”彻底变为“私立”,如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和浙江温州大学等均属此类,这是民间办学的新领域,新动向,在这个领域中有可能完成公立高校的“转制”过程。我们还要情楚地看到相反的另一面,一所私立高校如果一旦获得了“国家承认学历”的“殊荣”,被纳入“计划招生”范围之内,马上就会面临着被传统体制“同化”的危险,如果再加上办学者缺乏创新意识,囿于公立高校办学的老路上,则私立高校与公立高校除了投资者不同外,就再也没有什么区别了,这种可能性值得中国私立高校的办学者高度警惕。
注
释:
[1] 韩非子·显学[M].北京:中华书局,1962.
[2]《汉书·儒林传》[M]
[3]《史记·乐毅列传》[M]
[4]喻本伐,熊贤君.中国教育发展史[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1
[5]《唐会要·学校》[M]
[6]韩愈:《柳子厚墓志铭》[M]
[7]《图书集成·选举曲·学校部》[M]
[8]李啸风主编:《中国书院词典》,浙江教育出版社
[9] [10]元史·世祖本纪[M].
[11]元史·选举志[M].
[12]日下旧闻[M].
[13]刘尧,矛盾与协调:新世纪中国高等教育问题探讨[J],高等师范教育研究,2000年第3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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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孙培青,中国教育史[M] ,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2000
[3]庞桂美,
从历史角度反观社会文化背景下中国私学的发展,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 (教育科学版)
[J] ,2001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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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吴 霓,从古代私学的发展看中国文化重心南移现象[J],北京大学教育评论,2005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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