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周本紀·周厲王》
孝王崩,諸侯 复 立懿王太子燮,是爲夷王。
夷王崩,子厲王胡立。
厲王即位三十年,好利,近榮夷公。大夫芮良正諫厲王曰:“王室其將卑乎?夫榮公好專利而不知大難。夫利,百物之所生也,天地之所載也,而有專之,其害多矣!天地百物皆將取焉,何可專也?所怒甚多,而不備大難。以是教王,王其能久乎?夫王人者,將導利而布之上下者也。使神人百物無不得極,猶日怵惕懼怨之來也。故《頌》曰:‘思文 后 稷,克配彼天,立我蒸民,莫匪爾極’。《大雅》曰:‘陳錫載周。’是不布利而懼難乎,故能載周以至於今。今王學專利,其可乎?匹夫專利,猶謂之盜,王而行之,其歸鮮矣。榮公若用,周必敗也。”厲王不聽,卒以榮公爲卿士,用事。
王行暴虐侈傲,國人謗王。召公諫曰: “民不堪命矣。”王怒,得衛巫,使監謗者,以告則殺之。其謗鮮矣,諸侯不朝。
三十四年,王益嚴,國人莫敢言,道路以目。厲王喜,告召公曰:“吾能弭謗矣,乃不敢言。”召公曰:“是鄣之也。防民之口,甚於防水。水壅而潰,傷人必多,民亦如之。是故爲水者決之使導,爲民者宣之使言。故天子聽政,使公卿至於列士獻詩,瞽獻曲,史獻書,師箴,瞍賦,矇誦,百工諫,庶人傳語,近臣盡規,親戚補察,瞽史教誨,耆艾修之,而後王斟酌焉,是以事行而不悖。民之有口也,猶土之有山川也,財用於是乎出;猶其有原隰衍沃也,衣食於是乎生。口之宣言也,善敗於是乎興。行善而備敗,所以産財用衣食者也。夫民慮之于心而宣之于口,成而行之。若壅其口,其與能幾何?”王不聽,於是國莫敢出言,三年,乃相與畔,襲厲王。厲王出奔於彘。
厲王太子靜匿召公之家,國人聞之,乃圍之。召公曰:“昔吾驟諫王,王不從,以及此難也。今殺王太子,王其以我爲仇而懟怒乎?夫事君者,險而不仇懟,怨而不怒,況事王 乎 !”乃以其子代王太子,太子竟得脫。
召公、周公二相行政,號曰“共和”。
共和十四年,厲王死於彘。太子靜長於召公家,二相乃共立之爲王,是爲宣王。宣王即位,二相輔之,修政,法文、武、成、康之遺風,諸侯複宗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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